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经各省招办和学校专家审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以下考生通过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3日-6月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6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校反馈:
电话:0312-7523164(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传真:0312-7525336
邮箱:ncepu_zs@163.com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202.206.208.40/zs/NewsContent.aspx?id=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