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金牛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
2016-06-03来源:易贤网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要求的选调条件和资格(详见2016年金牛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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