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凉市从县房管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公告
2016-06-03来源:泾川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编委《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组建工作机构的通知》(泾机编发〔2015〕22号)精神,为加快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形式,从县房管局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现就有关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从县房地产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9名,其中:

(1)从持房屋登记官资格证人员中遴选工作人员3名。

(2)从其他工作人员中遴选6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县房地产管理局在编在岗一般干部职工。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热爱和熟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发证、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总、归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熟悉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

1.组织报名。统一在县人社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2日上午8:30开始,至6月3日下午18:00结束,共两天时间。报名时须提交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填写《泾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近期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允许参加遴选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后与遴选名额要达到一定比例。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有关不动产登记管理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组织考察。笔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按公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拟遴选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及调动。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遴选人员在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负责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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