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西县2016年上派镇选调行政执法人员公告
2016-06-01来源:肥西县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上派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本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行政执法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范围及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肥西县2016年上派镇选调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表》(附件1)。

选调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肥西报》统一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6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证件(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3)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其中单位意见栏内由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必须达到“N+1”(N指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即形成有效竞争,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3、考生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到原报名点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按体能测评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县体育局组织实施。其中男子1000米跑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五)面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经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少于30人(含30人)直接进行面试;如体能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超过30人(不含3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8名进入资格复审,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初选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加试方法另行发布。

(六)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所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1、选调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选调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咨询和监督电话为:

咨询:0551-68828561(上派镇组织办)

监督: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西县上派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附:肥西县2016年上派镇选调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表

附件:肥西县2016年上派镇选调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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