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016-06-01来源:天津体育学院网

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日 期 具 体 安 排 地 点
6月15日周三9:30—10:00 考生报到要求:必须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段办理报到手续 主302教室
6月15日周三10:30—12:00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待定
6月15日周三14:00—17:00 面试(含英语测试) 各学科自定

二、复试细则

(一)资格审查

1.报到与复试时间:2016年6月15日。

报到时提交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思想政治审查表。(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授予硕士学位的证明)。

2.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组织,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考试(考核)内容与要求

考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科研综合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面试四部分。详情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与不合格)

考核考生思想表现、组织纪律性(遵纪守法)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表现。

2.科研综合能力审核(重要参考)

科研综合能力是面试成绩的重要参考,主要根据考生硕士学位论文(含论文评议书)、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出版专著、获奖、硕士课程成绩等情况等进行审核。面试时,考生向面试人员出示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英语能力考核(20分)

外语听说考核考生的听力和语言表达、对话交流能力。

4.面试(80分)

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面试占80分。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面试占50分,运动技能测试占30分。

各专业面试要求:

(1)体育人文社会学: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决策的能力;考核考生运用所掌握的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知识对案例进行评价、或决策、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等,并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时致力研究的问题与设想。

(2)运动人体科学:重点考查考生在运动人体科学研究中的实验设计和操作能力,并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时致力研究的问题与设想。

(3)体育教育训练学: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体育教育训练学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体育教育、训练中问题的能力,并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时致力研究的问题与设想。运动技能考核考生掌握专项技术动作的标准性、规范性、熟练性。

5.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考生在具有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研究生部。

三、复试日程安排(以报到当日公布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初试复试权重分配:初试占50%,复试占50%。

(二)复试费90元。请考生将复试费交至财务处。

(三)根据学科方向、初试总成绩、复试比例(1:1.3)等要素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四)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研究方向、初试复试总成绩、参考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综合能力,择优录取。

(五)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初试、复试过程中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体检不合格着不予录取。

五、公示、申诉

公示网站地址:http://yjsb.tjus.edu.cn/

举报邮箱:jjw@tjus.edu.cn

举报电话:022—23012748

受理举报部门:天津体育学院纪检委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纪检委

邮编:30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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