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汕头市2016年录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须知
2016-06-01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一、体能测评是报考人民警察考试的必经程序,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各项运动强度较大,竞争激烈,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考生本人应确定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剧烈运动。如确实身体状况不宜参加测评的,建议放弃测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体能测评通知单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期间,报考人员须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报考人员的通讯工具在测评过程中须全程关闭,不得使用,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体能测评的小组和顺序,考生按抽签结果领取序号牌,佩戴于胸前,并在登记表上签名,不得擅自解除佩带的序号标识。体能测评全程报考人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姓名和信息,只能说明测评顺序号。

四、体能测评前,考生须保证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应试,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能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如考生身体状况不宜进行剧烈运动而强行参加测评引发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体能测评现场设立医疗点,如考生在测评过程中发现自己身体不适,应及时到医疗点进行处理。

五、体能测评前,报考人员须认真听取工作人员讲解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测评后,报考人员领取《体能测评成绩通知书》并签名,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的成绩为有效成绩。报考人员对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当次测评项目测试结束后、领取《体能测评成绩通知书》前提出。

六、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体检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

七、体能测评合格名单将于6月4日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汕头考区报名网站(http://gwyzk.gdhrss.gov.cn/vsggwwyy/gwy20140208_gd/ksbm/main.dox?lc=440500&rnd=.6407892)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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