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6-05-31来源:汕头市公安局网

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交通协管员300名,不限男女,女性按不高于5%比例录取;流动人口协管员200名,仅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原则上年龄18至35周岁。

3.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无精神及心理疾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文化程度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汕头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公园路26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汕头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背面写姓名)。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报名初审符合应聘条件者,将现场发放相关学习资料)。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3.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四、体检政审

参加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招聘的对象须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市公安局委托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每月2500元(含医保、社保)。

六、聘用年限

聘用对象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到龄办理解聘手续。

聘用期间,聘用对象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汕头市公安局

2016年5月31日

汕头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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