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2016-05-30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鞍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统办字[2016]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考务工作,现将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日期:2016年6月6日— 6月24日(休息日、节假日不办公)。

2、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120元。

3、报名地点: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社局三楼服务大厅27号窗口)。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从2016年6月1日开始,登录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asrs.gov.cn),按要求下载打印《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并如实填写,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后填写。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持《报名表》到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在规定栏目内填写单位经办人姓名,并在该栏目和右上侧考生照片左下角盖章。已办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审核并盖章。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持审核后的《报名表》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时间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

1、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六年;大学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四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一年;获得博士学位者。

四、有关问题

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

2、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普通计算器(无储存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草稿纸及试卷卷本考试结束后一并收回。

3、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报名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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