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潮州市普通话测试电子照片采集考生须知
2016-05-30来源:饶平县教育局网

1、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学校拍摄地点预备室等候。

2、以县区、市直学校为单位,按湘桥区、枫溪区、市直学校、潮安县、饶平县的顺序依次进行。各单位按序号由前到后的顺序拍摄,请各县区、市直学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的拍照工作。

3、拍摄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

4、照片要求:头发束起,不能遮住眉毛和耳朵;不能穿着

蓝、黄、绿色上衣;不能佩戴眼镜。

5、进入拍摄室后,保持安静,听从拍摄老师的安排。拍摄

时清晰报出本人序号、姓名,拍完后不要围观,即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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