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学奖助体系——(2016年)
2016-05-29来源:大理大学招生信息网

奖助体系

一、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①大理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8%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1500元(分为一、二、三等);

②大理大学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励志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6%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③大理大学助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助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4%评选,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

③国家助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资助标准为350元/月、按10个月计发,国家助学金二等,资助标准为250元/月、按10个月计发,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大理大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渠道。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为主,在当年录取的学生中有3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约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65%,具体名额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为共同贷款人向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申请贷款金额的确定依次为学费、住宿费、部分生活费。贷款集中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8月份。贷款的推荐审批及综合考察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负责。

三、勤工助学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每年安排200多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勤工助学。目前,校内已设有1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可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凡在学校所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学生每月可以获得200元—300元的勤工助学酬金。同时,学校也在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岗位,部分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到校外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四、设立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安排150多万元的经费用于学生的各种临、特困补助。该经费按在册学生数以一定比例划拨到校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或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灾、水灾、重大疾病等造成学生暂时困难的,经学生本人申请,上报学院审批,视情况可以获得500元以内的资助,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由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批,视情况可以获得1000—2000元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享有其他国家临时性补助。

五、保险保障措施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完善了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学生可以享受的保险保障有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其中校方责任险由学校统一支付保费,学生城镇医保个人缴费110元,各级政府补助312元,学生平安保险缴费100元,属于商业保险,学生自愿参加。

六、社会捐资助学

目前,学校还设有“惠丰”奖学金、 “雄峰”奖学金、“宝鑫·宝隆”助学金等社会捐资助学项目。其中“惠丰”奖学金、“雄峰”奖学金、奖学金为专项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宝鑫·宝隆”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七、其他国家政策性资助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还享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等政策,应届毕业生还享有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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