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文件的规定,我校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综合素质测评,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次公示期间考生不得放弃。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院纪检监察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共10个工作日。
5.举报电话: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监察组0579-82266591
6.其他咨询电话:0579-82265035
7.公示期结束后,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地址: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邮编:321007。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7日
附件: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拟录取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tqzs.jhc.cn/read.asp?/=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