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招聘安全生产协管人员公告
2016-05-27来源: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龙湖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安全生产协管人员10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安全生产协管人员与龙湖办事处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协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学位;

(六)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

(八)机电电气信息类、环境与安全类、土建类、化工技术类、消防工程类等专业优先;消防退伍军人和优秀转业

军人优先。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6月07日

2、报名地点:龙湖办事处党政办公室(705室)

3、报名咨询电话:0371-61000011

4、报名需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或转业军人需持退伍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一寸彩照2张。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面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龙湖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五、 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过后参照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以上公告内容由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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