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市永春县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交材料
2016-05-27来源:永春县教育局网

1、任现职以来年度工作考评表。

2、任职期考核总评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4、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2份(见附件3下载)。

5、经验总结:每人一篇本专业教学经验总结。

6、有关证件

(1)学历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 (3)继续教育证书 (4)任职资格证书 (5)任命证书 (6)表彰证书 (7)班主任工作证明(含相当班主任) (8)计生证明(未婚者由单位出具证明)。以上证书应影印并附上目录装订成册,凡影印件单位应盖章证明确系原件复印。

7、花名册(按申报等级归类,一式二份)。

8、初级评审费300元/人(闽价[2008]费字361号)。

9.2寸相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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