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丰县符合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条件考生名单公示(二)
2016-05-27来源:新丰县教育局网

根据《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6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6]46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韶市招考委[2016]12号)等文件精神与通知要求,经审核,我县陈招娣同学符合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新丰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2258368(新丰县教育局教育股),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文体西路1号。

新丰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附:新丰县符合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二)详情请见http://www.xinfeng.gov.cn/website/1561/article.jsp?url=/website/1561/html/0002/2016/55051_0.html&menu=null&siteCode=1561

姓名 照顾加分条件 加分分数
陈招娣 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孩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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