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工作通知
2016-05-27来源:许昌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初中:

为保证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许昌市区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资格审核

(一)关于普通高中照顾对象的资格认定

享受加分照顾的对象为: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侨眷考生;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以上各类军人均指现役军人。

4.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5.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子女。

6.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报考当地高中的子女。

7.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搬迁后5年内的移民考生。

8.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获得国家级、省级、省辖市级、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

加分照顾的对象资格认定的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本和民族宗教局出具的证明认定,户口本和民族宗教局出具的证明入档。

2.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凭市台办开具的台商身份证明、《台湾同胞投资证书》以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归侨、侨眷考生凭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证明、侨眷证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现役军人军官证、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烈士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单位政治机关或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因公牺牲军人证、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证、军人所在团级(含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凭军人立功受奖证书、军人所在团级(含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和立功受奖证明、现役军人军官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含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军官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资格认定参照执行。

4.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因公牺牲警察证、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认定,复印件入档。烈士子女凭父(母)烈士证明、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5.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资格由计生部门审核公示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入档。

6.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凭市委帮扶办出具证明、户口本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7.南水北调移民认定:凭移民户口本,按迁入时间认定,复印件入档。

8.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凭父(母)见义勇为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获得国家级、省级、省辖市级、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凭各级见义勇为证、户口本原件认定,复印件入档。

(二)市直初中分配生资格认定

市直初中分配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直公办初中2013年小学毕业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国网学籍必须在报名学校内属2013级,且无学籍变动。

2.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以上(含B级)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区初中分配生资格认定参照局属初中,由各区教体局负责安排实施。民办初中分配生资格认定参照市直公办初中。

(三)材料上报安排

1.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指派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对普通高中照顾对象和分配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学生分类登记造册,各种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2.审核后的分配生名单、普通高中照顾对象名单及照顾类别要在本班级内和校内分别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3.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分配生资格登记入网。市直学校出具《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报告》(附学校审核公示后合格的分配生名单),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7日—8日报市教育局。由基础教育科对市直各学校分配生进行备案,对普通高中照顾对象进行资格终审,逾期不再受理。各区属学校的《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报告》由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于6月13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市区各初中照顾对象审核时需携带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及在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中打印的照顾对象登记表,于6月7日—8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5月30日—6月5日

(二)填报方法

考生进入“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站(http://zk.hagaozhong.com/),使用本人的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登录,然后选择“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栏目,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各批次的志愿。学生可以在志愿填报结束前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修改时间间隔为30分钟。

(三)材料上报安排

1.初中学校在学生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需要打印以下几种材料:(1)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提前批次志愿表(如果考生未报提前批次志愿,此表不打印)。(2)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3)学校报考人数的情况报告。(如果有取消报考的,需要附上取消报考考生名单)。

提前批志愿表和志愿表需要学生和家长本人签字,学校盖章。提前批次报有宏志班的的考生,学校应附情况报告,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德智体发展情况、班主任鉴定,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情况证明。

2.上报时间安排

材料(1)、(2)、(3)上报分两批,市直初中和开发区初中上报时间为6月7日,魏都区初中和东城区初中上报时间为6月8日,同时上交报名费(每生38元)。

三、有关要求

各初中学校校长和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执行资格审查办法,严格把关,做到手续齐全,材料真实,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和社会不正之风对中招工作的干扰,不让一份虚假材料蒙混过关。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普通高中照顾对象和分配生资格核查登记和公示工作,积极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中招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享受照顾或分配生的资格,并对校长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和填报志愿。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的账号和密码,必须发到每个学生和家长手中,由学生和家长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学校打印出《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和《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提前批志愿表》后,由学生和家长分别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也不得由学生代替家长签字,确保填报的志愿是学生和家长的真实意愿。如发现有违规代报志愿现象,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

各县(市)对于本县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工作,参照市区办法,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方案执行。

许昌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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