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态工程职院2016年对口招生录取第一批名单公示
2016-05-26来源:广西生态工程职院

根据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2号)和《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对口招生章程》的规定,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现将我院2016年高职对口招生录取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3日--5月26日。若对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得退档换录;获对口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我院将向获得正式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待定,敬请考生留意我院网站信息,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并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校注册报到。

招生咨询电话:0772--2725133;2727510;2726367

投诉受理电话:0772-2726768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3日

附件:对口招生录取第一批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s.gxstzy.cn/c_article.asp?cname=&up_id=1&cid=7&ID=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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