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简章
2016-05-25来源: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我市今年计划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194人,包括计算机、自动化、通信、电子信息、医学技术、能源、机电设备、机械设计制造、建设设备、公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专业。直招士官工作从5月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7月15日,广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求,男性,未婚,年满24周岁以内(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招收。

二、招收专业情况

招收专业具体情况见后附表。

三、报名方式

直招士官采取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招收专业,符合专业条件的在进行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的同时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结合开展大学生预征,组织对直招士官报名对象进行初审初检和后续招收工作。报名人员因招收员额限制未被录取的,仍然可以参加义务兵征集。

四、招收程序

直招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者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学校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定。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合格者,经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服现役,并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五、相关政策待遇

(一)经直接招收入伍的士官,由批准入伍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二)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直招士官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四)直招士官入伍后首次授衔级别,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官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官衔。

(五)直招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

附表:重庆市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专业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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