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6年上半年昆山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须知
2016-05-25来源:昆山自考信息网

一、流程:考生先于5月24-29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报名网站(网址:zxks.jseea.cn),在毕业申报模块中提交申请后,无须等待网上审核结果,于5月25-29日带好填好信息的毕业登记表(草稿)(见附件1)到考办现场审核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内容全部填写好,并带好相应材料(具体内容看第四条)于5月25-29日到昆山市考办(震川西路172号)送审毕业材料。其他时间网络关闭不能办理,逾期延至下一次毕业。

二、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所报考专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考核、毕业论文均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毕业。网上提交申请时,注意以下几点:

1、在网站首页上输入考生的准考证号(有多个准考证的考生,请输入需毕业专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校验码登录系统,在毕业申报管理模块里进行毕业登记申请(网上无照片的考生,无法进行毕业申请提交,请于现场报名期间到考办拍后再申请提交,拍照不收费),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才能提交申请(如果网上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实际有误,务必在现场打印时与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公安部门相关户籍证明)。

2、如有多个准考证要合并成绩的,请在多证录入里输入准考证号(仅限本省,外省准考证号无效)。

3、有外省转入的成绩,请在对应的课程上输入成绩并选择外省转入(系统中成绩已合并则不要输入)。

4、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餐饮等)证书课程成绩个人网报系统中没有,在申报毕业时,请将此部分课程成绩选择“实践”录入分数,如果成绩不满60分的,填“免”,但要凭课程合格证申请办理“免考”,和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替代课程的一样,不需提前办理免考,毕业时提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即可。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替代00018或00051的在课程后填“免”,已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课程,请在相应课程后注上“免”。

5、实践考核、论文成绩,如果网上无登记的请在对应的课程上输入成绩。并交实践论文考核成绩单。

6、新老课程替换请考生上苏州自学考试网查看专业计划一栏中,课程一一对应。老课程替代新课程不需再办新课程免考,按老课程的成绩为准。

7、系统中已有课程成绩的,不要重复输入。绝对禁止在自己没考过的课程中输入成绩。

三、填写说明:考生拿到毕业生登记表后要认真核对表上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在右下角签名(信息有误应立即让工作人员进行更正)。经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不能更改,因错误造成学信网上查不到考生的毕业信息由考生个人负责。毕业生登记表上,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个人填写,思想品德鉴定一栏,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9日前交回自考办(延迟交表至下次重新办理毕业申请)。

四、需准备送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证明,并说明原因,证明原件交给市考办。

2、准考证,所有考本专业课程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

3、两张2寸蓝底彩照(头像占照片的三分之二),一张交给考办用于扫描到毕业证书上,另一张贴在打印好的毕业生登记表上。

4、有外省转入的成绩: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昆山的考生应提交转考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昆山的考生,上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 zxks.jseea.cn )在“外省转入成绩查询”里,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是否已转至江苏省,打印一份网上查询到的成绩申请办理毕业。

5、有实践考核要求专业的考生要持有实践考核成绩单(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系统中已登记,则不需要。采购与供应(专.本)、物流管理(专.本)、销售管理(专.本)餐饮(专.本)还需要参加证书考试的课程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考生应提交课程免考审批表或审批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盖好红图章的证书复印件。网上办好的请打印扫描图一份。

7、从本次毕业审核起、在考生个人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模块里

(1)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2)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备注】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联系电话:025-83335114;考生也可登录其网站(http://www.jsbys.com.cn)查询相关学历认证事项。

(3)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4)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的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外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并按此顺序单独装订好,和毕业材料一起上交。

8、教育实习鉴定表(仅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五、毕业材料装订顺序:毕业登记表不要装订,其余材料的装订顺序为①毕业生登记表(草稿)②准考证原件(主专业在上,其他专业在下)③综合实践合格单或论文(系统中已登记的,跳过)④免考审核表或盖好考办章的计算机等证书复印件(无计算机或其他免考,跳过)⑤参加证书考试的课程合格证复印件(无,跳过) ⑥外地转考材料,系统已录入的打印一份,⑦教育实习鉴定表(仅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非师范,跳过) ⑧本科资料系统中显示 “未通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⑨身份证证明原件(无姓名及身份证号变动,跳过)⑩身份证复印件。请考生按顺序装订好材料及时上报昆山考办。

六、领取毕业证书时间:请于2016年7月上旬上昆山自考网(www.kszk365.org)查询领证时间。网上没公布领证时间说明仍在办理之中,请耐心等待!请务必确认联系电话正确无误,复审不符合毕业的,主考院校会打电话联系考生,如考生未接到此类电话,说明审核通过,请按照昆山自考网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办领取证书,不再打电话通知考生。

附件1:苏州市昆山市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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