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
2016-05-24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优化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师资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实践操作指导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专业技能条件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精通机械类专业课的实践指导;

(2)能设计并制作较复杂的模具;

(3)能从事数控机床的故障诊断和维修;

(4)能从事数控加工(加工中心、线切割、电火花等)的编程和机床操作;

(5)善于与学生沟通,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指导能力强;

2、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方向)

(1)熟悉汽车基本部件的识别及各大系统分布。

(2)熟悉油路系统的检修与维护。

(3)熟悉点火系统的检修与维护。

(4)熟悉空调系统的检修与维护。

(5)掌握制动系统检修与维护。

(6)熟悉发动机检修与维护。

(7)熟练掌握发动机构造、电源系统、点火系统、照明系统、电器电控系统、汽车售后服务与销售行业法规、汽车保养与维修。

3、数字影视制作

(1)有从事过摄影方面的工作经历。

(2)掌握美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动画制作知识。

(3)具有较强的场景拍摄技术、文字编辑技术。

(4)具有应用数码技术进行动画艺术创作的技能。

(5)能从事电脑美术创作、影视动画创意及广告制作、动画特技制作。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详见《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35周岁以下指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社局网、华忆教育集团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1)统一填写《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一寸相片2张;

现场报名地址: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人事处(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吉安大道3号)。报名联系人:肖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13970686358、18279627534。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7日。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者由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人事处电话通知本人过来领取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笔试内容详见报名时张贴的考试内容公告。

2、考试时间。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6月18日,笔试时间为6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专业技能测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人数少于 1:3的全部入闱笔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系数折算后合成总成绩。以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人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入闱者合成的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前,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则在同一个职位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合成的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递补人员);体检后,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情况后,经报县政府同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附:

1.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2.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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