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领取2015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2016-05-20来源: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各位考生: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管部门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

二、办理时间

2016年5月24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携带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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