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登记时间:5月25~26日。
二、申请毕业的考生请持以下材料来办理:
1.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信息与自考准考证上相关信息不符的,需向自考办说明,开具户籍证明,详细可咨询相关老师。
2.准考证。毕业申请所需使用的所有准考证。
3.课程合格单。合格证书遗失的,可以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成绩。
4.毕业课程中如用到PETS和NCRE成绩的,则需提交相应证书或成绩单。
5.有课程免考的,提交审批盖章后的免考登记表或免考课程证明(也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只限本次毕业的考生);有转考的,提交审批盖章后的转入考生登记表及外省转入考生的外省课程合格证书。
6.申请护理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中专(高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7.申请本科毕业,须提交专科(或本科)的正本、毕业生成绩册(或毕业生成绩册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有“复自XXX档案”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8.特别强调的是,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高起本除外),需提交专科(或本科)学历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少至2016年7月15日,参见附件:关于自学考试申请独立本科段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通知。
对于专科(或本科)毕业时间较早的考生,可能在学信网上查不到本人的学历证书,那么则需要做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办理时间较长,请考生提前办理,以免延误毕业时间。具体办理方法详见附件。
三、浙江大学的学位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到浙大成教院自考办申请,请考生事先参阅“浙大继续教育网”(www.ce.zju.edu.cn)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公告。
其他院校须按新的规定申请学位。按新规定申请学位,是指按该专业全省毕业生的15%授予学位。
凡申请学位的考生,要及时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或各主考院校的网站了解办理领证的手续及时间。
四、办理地点:海盐县教育局自考办(枣园西路368号823办公室),咨询电话:8602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