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南州惠水县上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2016-05-19来源:惠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黔招考自【2016】1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及要求

(一)5月16日—5月31日,各县(市)招办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将考生申请毕业材料收齐并对考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然后于6月1—2日将材料上报到州招考中心成招科汇总审核。

(二)各县(市)招生办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受理考生的毕业申请工作,特别注意做好考生电子照片的收取与审核,确保电子照片符合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尽早将毕业证发放给考生。

二、毕业审定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及转考符合规定。

(二)毕业审定工作程序及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6月1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蓝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规格:358 像素(宽)× 441 像素(高)、相片清晰且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以及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县(市)级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在所属助学单位)申请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手续。

2.特别强调:电子照片必须以考生申请办证的准考证号命名,并附同底一寸纸质照片1张(必须保证准考证号填写准确且纸质照片与电子版一致,否则不予办证)。此次办理毕业证仍以电子照片为准,纸质照片用于初审表核对信息,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本次将不予办理毕业证。

3.特别规定:由于全国考办及学信网注册本科毕业生数据时需对前置学历进行审查,我省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形式的毕业证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另,今年普高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学信网备案表和验证报告的,各办证单位须附上此类考生名单、说明和毕业学校证明。

4.为确保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的毕业申请表中各项考生基本信息的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如因别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

5.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黔招考自【2016】5号文件规定,2016年之后(含2016年)毕业证书发放注册后,因考生本人或办证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各办证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办证材料审核工作,严把信息关,确保毕业考生办证信息的准确信。

6.毕业生资料袋中应装入以下材料:

(1)招生办签字盖章的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张,及1张同底一寸蓝底照片。

(2)办理本科段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

(3)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变更者,必须附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其本人照片的有效盖章证明,并填写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

(4)考生成绩合格证原件。

附件:贵州省教育高等自学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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