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广州市)有关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2016-05-18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市司法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相关规定,结合历年来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容易出现动作违规或违例的情况,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

报考市公安局职位:5月26日至27日(周四至周五),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7时30分、8时30分(按职位分批报到,具体见本公告附件1)。

报考市司法局人民警察职位:5月28日至29日(周六至周日)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7时30分、8时30分(按职位分批报到,具体见本公告附件2)。

报考市法院、市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5月29日(周日)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7时30分(按职位分批报到,法院系统需在7时前到达,具体见本公告附件3、4)。

二、地点

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同沙路135号(广州大道北南方医院以北1500米处见指示牌“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三、测评项目

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四、评分标准

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表)。

五、各测评项目测评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能越过S1和S2线。该项目测评过程中要防止速度过快冲出S1、S2线,造成犯规。从往年受测情况看,本项目容易犯规导致体能测评不合格。

容易出现违规的现象:(1)受测者跑到S1或S2线前时,因速度过快或鞋底打滑冲出线外(S1或S2线);(2)在线前交换木块时不规范,人未跑到S1线或S2线前先将手中木块扔(抛)出去,再捡起另一木块者。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注意事项:跑步过程中注意控制节奏,掌握最后冲刺阶段的速度,合理分配体力。

容易出现违规的现象:受测者在跑步过程中脚踩进跑道内线犯规,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并拍下固定的高度PU胶管,拍下PU胶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容易出现违规的现象:受测者起跳时双腿移动或有垫步动作,体能测评不合格。

以上测评项目动作要求详见《公安机关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六、测评流程

(一)按要求的时间在警察训练部大门口列队,由工作人员带到警体馆集中,更换运动服,做测评前准备运动。

(二)工作人员按各组考生名单清点已到考生,派发号码布;考生将号码布系在右大腿外侧,并按号码布序号列队等候测评。

(三)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以组为单位进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报考资格审核时盖章确认的准考证)。

(四)通过验证后,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到各测评点参加体能测评(不分先后交叉完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两个项目,最后进行长跑,每完成一个项目的测评,考生须在成绩登记卡上签名确定成绩)。

(五)考生完成规定项目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成绩卡收集处交成绩卡,并到资料收集处核对报考资格审核需补充的材料后,离场。

(六)测评流程安排:报到→排队分组→验证→测评→交回成绩卡和核对报考资格审核需补充的材料→离开。

七、其他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报考资格审核验证时盖章确认的准考证)到场。

(二)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不可穿钉鞋,包括胶钉鞋)。

(三)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保证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应试;测评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示意,并到现场医疗救护点处理。

(四)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组别有序参加测评,严禁中途擅自离队。

(五)考生对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该项目考务小组负责人反映情况,但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的测评。

(六)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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