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县公安局、卫计局、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以及各初中学校等各部门审核,县招生办公室核查,以下为我县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2人(加5分),农村“两女无儿户”考生118人(加5分),农村独生女考生65人(加10分),按照《孝感市教育考试院关于报送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材料的通知》,现予以公示。根据规定,在公示期间,如发现由于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或因招生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徇私舞弊骗取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由市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相关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一、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农村独生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三、农村“两女无儿户”考生(在其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实,欢迎广大群众来人来电到孝昌县招生办公室举报。
联系人:张月华 邹秀凤
联系电话:0712—4763037
孝昌县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xce21.cn/Item/2135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