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6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16-05-18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6]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所称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①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审计理论专著、译著(主要执笔人),或编著审计理论技术管理书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应承担撰写任务5万字以上;

②主持或承担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人),有一项获得省(厅)以上优秀审计项目奖,有三项获市级优秀审计项目奖;

③在审计工作方面业绩突出,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6、上述条件中“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6日9:00—5月2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5月16日9:00—5月30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5月16日9:00—5月31日16:00。

(四)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

2016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hbrsk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

0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srsksy.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内,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及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破格人员须携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1、选择宜昌报名点的人员,经人事考试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经省审计厅人事处、省职改办(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审核确认后,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字[2015]139号)规定,和鄂价费规[2013]16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2元,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一不可。

2、请考生保留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和办证使用),考试成绩可在考后三个月左右通过网址:http://www.hbrsks.gov.cn/查询。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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