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组。
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设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组,并在县教体文广局设办公室,唐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组。
1.考核评委组:设评委7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评审工作。
2.服务组:设工作员1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 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直系亲属回避原则。
(三)严谨、严肃、保密原则。
三、报到
应聘人员按省教育厅、宜宾市教体局及就读学校要求,准时持相关证件、资料到相应地点报到。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
本次考核招聘的具体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个人才艺展示”,其中“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个人才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各部分成绩以评委给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均值计算。
1.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养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2.个人才艺分“基本项目”、“特长展示”:
音乐教师岗位。基本项目为乐曲弹唱(钢琴或电子琴)、自选舞蹈,每项满分35分;特长展示最多三项,每项满分10分。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基本项目为乐曲弹唱(钢琴或电子琴)、自选少儿舞蹈,每项满分35分;特长展示最多三项,每项满分10分。
(二)时间、地点。
定于2016年5月20日9:00至17:00,在成都师范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进行。
(三)基本规则。
1.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领取面试证,在指定地点候考。
2.面试程序及要求。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证进入面试室,不得带入其他与面试无关的资料、物品。
(2)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间12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限时6分钟,才艺展示限时6分钟,从主考提示指令起计时。考生完成结构化面试答辩后随即进行才艺展示。在结构化面试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答辩的,剩余时间不累加到才艺展示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面试项目的,按规定时间终止面试。
(3)考生在本人面试结束或终止后离开考室,等候公布得分。前三位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开始打分,并依次公布成绩,以后每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前一位考生听取本人成绩。
(4)考生进入面试室只能报个人面试序号,不得报与个人具体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并由兴文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发布相关信息。
(6)考生自行编排舞蹈,并准备个人才艺展示所需的其它道具、器材、乐曲及播放设备等。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选在具备规定资质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试聘用手续;不合格的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通知递补体检人选。
六、工作要求
1.面试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及考生的通讯工具关闭后集中保管,工作(面试)结束后分别领取。
2.面试工作人员需佩戴标志。
3.面试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请托说情,违者严惩。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临时调整安排。
(二)工作电话:(0831)882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