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120202)
培养层次:研究生 本科生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市场营销、管理学、经济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具有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市场营销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专业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际市场营销规则;
5.熟悉信息时代电子商务管理、网络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信息化营销的能力;
6.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营销创新能力;
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课程
本专业的主干课程主要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法、会计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市场调查与预测、消费者行为学、人员推销理论与实务、广告学、公共关系学、商务谈判、分销管理、服务营销、国际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客户关系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营销理论前沿专题。
四、授予学位
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招生科类
文理兼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