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
2016-05-16来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网

一、工作内容

2016年,山东计划继续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全省招募选派山东计划志愿者(选派指标另行通知)。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6年5月16日至5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网站(http://www.sdzyz.com.cn/)“山东计划志愿者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收取报名表时,各高校应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项目办做好沟通,以利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2.招募指标的确定

省项目办将根据2016年全省的招募指标以及各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数,并参照往年招募情况,按比例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3.选拔方式

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初审、笔试、初步面试等工作,省项目办将对各高校筛选出的志愿者统一进行最终面试、体检。

(二)报到、培训及上岗

1.报到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通知本校山东计划志愿者(携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于7月底前到各市项目办自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工作

志愿者报到后,各市项目办将举行山东计划志愿者欢迎仪式,派专人将志愿者送抵服务县(区),并开展为期至少1天的志愿者培训,帮助志愿者了解服务内容、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生活环境。

3.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报名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组织保障

1.相关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服务期满志愿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享受相关政策,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由省项目办给予一定生活及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为1000元/人/月,交通补贴为500元/人/年。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相关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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