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3来源:河北省教育网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办学层次:专科。学校代码:12408。

一、招生范围

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二、具体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空中乘务有关专业考生形象有特殊要求,具体见学院网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2016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年/生。

2、个别专业涉及企业的培养及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五、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数、外单科成绩,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3、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6、入学后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邮编:050061

电话:0311—87115522、87115533、87115207、87115208

招生QQ:1240877778、1240811888

网址: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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