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2016年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通知
2016-05-13来源:东昌府区教育信息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开发区社发局、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贯彻落实 山东省鲁招考字〔2016〕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五年制师范专科)、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加强宣传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上下贯通”的重大突破,对于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破解复合型应用人才培养难题,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吸引力有着深远的意义。聊城市教育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招生院校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从大局出发,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要召开专题初中学校校长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要求所有初中学校,将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通知到所有中考考生,尤其今年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招生院校,一定抽出专人,切实做好学生报考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2016年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名填报志愿和投档预录取工作各分两次进行。

(一)报名条件:“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收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学籍注册地为聊城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市相应要求。

普通中专招收对象为: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

(二)报名、填报志愿。

1.提前批“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招生,第一次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为 5月16日---21日 ;征集志愿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0日---14日。聊城市教育局分别在5月初和7月10日前,在聊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提前批“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专科招生学校的招生信息、招生计划,考生也可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进行咨询。考生登陆聊城教育信息网——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2.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招生,第一次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0日---14日;征集志愿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14日---18日。聊城市教育局分别在6月底和8月13日,在聊城教育信息网上,发布以上各类学校招生信息、招生计划,考生也可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进行咨询。考生登陆聊城教育信息网——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三)不同层次报名分数线的划定。7月初,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公布后,聊城市教育局根据山东省鲁教学字〔2015〕25号文件,划定“3+4”高师本科、“3+4”高职本科报名最低控制线,“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根据山东省鲁教师字〔2012〕2号文件,划五年制高师专科报名最低分数控制线,“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我市考生成绩参考往年录取情况,划定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报名最低分数控制线。

(四)投档、预录取。

1.录取办法及录取顺序。“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面试投档,在省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内分两种情况:第一,报考生源数超过计划数,按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投档;第二,生源数达不到计划数,按实际生源数确定面试名单投档。“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投档,在省、市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内,按1∶1比例投档。

聊城市教育局,按照省、市划定的各类别最低分数线,严格计划,严格程序,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顺序为:1.“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2.普通高中;3.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 4.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5.普通中专。

“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提前至普通高中录取前录取。“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学校可兼报。被“3+4” 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录取的,不能参加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录取,被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录取的,不能再参加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录取,高职两志愿为顺序志愿,被前一志愿录取的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录取。

2.投档、预录取。

(1)“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投档

第一次投档,7月1日—2日。生源满额超计划,不再进行征集志愿报名、投档;生源不满额剩余计划,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报名、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7月16日—17日。“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按报名、缺额计划投档。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面试投档。

7月28日前,接收“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面试投档数据;接收“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投档名单。确定预录取名单,提前批预录取结束。

(2)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投档

第一次投档,7月18日—19日。生源满额超计划,不再进行征集志愿报名、投档;不满额剩余计划,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报名、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8月19—20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按报名、缺额计划投档。8月23日前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预录取结束。

聊城市市属普通中专录取9月20日结束。

8月24日—26日,整理预录取数据,准备上传省招考院录取平台检测。

8月27—9月2日,聊城市预录取数据库上传省招考院录取平台检测。

9月12日—13日,聊城市教育局招考中心向省招考院,领取“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考生录取名册,核对无误后盖章,向招生院校发放。

普通中专录取名册,市招考中心打印、发放。

三、严肃纪律 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聊城市教育局在组织报名、录取过程中,严守招生纪律,严守招生工作程序,严禁违反招生政策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招生院校必须严格遵守省招考院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不准擅自提前收取考生一切费用,没有收到省、市盖章的录取名册之前,不准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严格执行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违纪作弊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聊城市教育局

2016年5月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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