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通知
2016-05-13来源:六盘水市教育局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黔招考字[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5月23日—6月5日

二、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门课程合格证原件、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蓝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规格:358 像素(宽)× 441 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同底一寸纸质照片(纸质照片必须与电子版一致)1张。办理本科毕业证者需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以申请办证的准考证号命名(必须保证准考证号准确无误),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办理毕业证。

2、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如因本人审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

3、由于全国考办及“学信网”注册本科毕业生数据时需对前置学历进行审查,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以供审核;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自行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

六盘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0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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