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2016-05-11来源:白河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6〕6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6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对象条件

1.招聘名额:2016年我县共公开招聘特岗教师40名,其中小学20名,幼儿园20名。

2.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和成人学历及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3.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具体见招聘学科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二、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

1.公布需求与网上报名。5月4日前,县特岗办按照省上下达的计划,将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上报市特岗办审核汇总,经省级四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信息。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任教志愿。考生于5月10日至16日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1日至17日,5月18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身份证、《特岗教师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无需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到白河县特岗办进行报名确认,缴纳笔试费用100元,逾期不确认和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经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考生由县特岗办负责制作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办法和时间另行在白河县教育网予以公告。

3、计划调整和改报。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应聘同一岗位的应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的规定。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由县特岗办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市特岗办审核后另行公告;已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原报考岗位计划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报考岗位计划削减的考生不能改报),放弃改报的考生由县特岗办退还报名费。学科计划调整和改报只能进行一次,调整后的学科计划和改报时间、办法等由市、县特岗办在报名确认结束后予以公告。

4.笔试。笔试由省特岗办统一命题、阅卷及成绩发布。特岗计划实施县设点并组织考试,全省统一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均进入面试)。

5.现场资格审查。7月上旬,县特岗办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凡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限内,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形成的缺额,依据笔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另行网上公告。

6.面试。7月中旬进行,面试实行安康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分标准。市特岗办负责协调指导,县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市上指派,实行县域内回避。面试结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计算综合得分,笔试、面试和综合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市特岗办审核备案后县特岗办予以公告。其中,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费用50元,由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公告。

7.体检及拟聘人员公示。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以及体检办法另行网上公告。体检结束,县特岗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特岗办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8.审核聘用。7月30日前,拟聘用特岗教师赴县特岗办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本人档案材料,签订《陕西省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材料另行公告)。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报到等形成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9.集中培训。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须参加县上集中组织的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10.上岗任教。8月下旬,根据分配方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对无正当理由不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取消特岗资格,并上报省市特岗办,录入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全省各类教师招考。

三、服务期限与政策保障

1.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农村教育的需求在县域内农村学校间交流。

2.政策保障: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政府承担。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服务期间管理与期满后问题

1.服务期的管理: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县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2.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按有关规定接纳入编。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的,办理派遣手续。

五、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影响聘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要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关于我县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期间各类需要对外公告、公示的有关事项均在白河县政府网站、白河县教育网站、白河县人社局网站公告公示,请予以关注。

白河县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附:2016年白河县特岗教师学科计划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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