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洛川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2016-05-11来源:洛川县教育信息网

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16]28号)文件精神,拟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学段、学科及人数(65名)

乡镇初中教师10名:地理3名,政治2名,化学2名,物理3名;

乡镇小学教师25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音乐2名、体育3名。

乡镇幼儿教师3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聘初中、小学教师的人员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2、应聘乡镇幼儿园教师的人员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报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地理: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地理教育。

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化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

物理: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教育。

语文: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语文教育、小学教育。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学教育、小学教育。

音乐: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教育。

体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足球专业、篮球专业。

幼教: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6、必须服从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2016年我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的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相关工作信息将在洛川教育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随时查看。

延安市洛川县教育局:http://luocjy.30edu.com.cn/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任教志愿,具体为5月10日至16日。

(三)资格审查。5月11日至17日,按照要求,对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网审通过后,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8日至20日,地点为洛川县教育局,报名者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简历;

(2)毕业证书、有效期至少为4个月的电子学历验证(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电子学籍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特岗教师报名表及与网上报名上传同底照3张。

(四)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全省统一笔试时间拟定6月11日(星期六)。

(五)面试(6月中下旬)。根据面试工作安排,认真组织面试工作,根据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5:5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录计划,按1:1比例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7月中上旬)。拟聘人员签订《陕西省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并加盖县政府公章;未办理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完成招聘计划。

(七)集中培训(8月中上旬)。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各实施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四、服务期限和管理

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安排在我县乡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任教期间,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资格。

五、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关于做好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01号)要求,按照规定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市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市的,办理派遣手续。

六、工资待遇

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七、招聘原则及要求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2016年5月9日

附:洛川县2016年特岗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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