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6-05-10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根据《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的规定,经笔试、面试,彭鑫等10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8点。如不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三、体检报到时间:2016年5月13日下午2:30-5:00。

四、体检报到地点:毕节市公安局政治部办公室(七星关区桂花路)。

五、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体检。证件不全或不符的不得进行体检。

六、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四)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早上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体检人员必须参加。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857—8295038(毕节市公安局)

毕节市公安局

2016年5月10日

附件: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bijie.gov.cn/zxzx/gggs/rsks/66402.shtml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及代码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该职位名次
彭鑫 10124030628 1警务辅助人员 97.50 67.40 65.96 1
欧阳成 10124030509 2警务辅助人员 98.50 79.40 71.16 1
汤健 10124030725 2警务辅助人员 94.50 74.60 67.64 2
文明 10124030723 3警务辅助人员 109.00 68.80 71.12 1
晏毓义 10124030514 3警务辅助人员 103.00 73.20 70.48 2
冯敏 10124030119 3警务辅助人员 103.50 71.60 70.04 3
王睿 10124030308 3警务辅助人员 100.50 74.60 70.04 3
黄巍 10124030501 3警务辅助人员 95.00 74.60 67.84 5
熊瑞松 10124030715 3警务辅助人员 89.00 79.40 67.36 6
刘鹏 10124030809 3警务辅助人员 98.00 70.20 67.2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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