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吉林省教育厅印发《2016年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教职成字〔2016〕18号),省教育厅决定2016年继续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省属本科院校之间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2016年全省共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试点专业学生11810人,其中面向我市招收中职-本科“3+4”233人,招收中职-高职“3+2”2096人。我市部分参加试点的中职学校还要面向外地区招收中职-本科“3+4”130人。根据计划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5月10日—5月25日中考填报志愿期间报考。
中职-本科“3+4”衔接模式
中职-本科“3+4”衔接模式。学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3年,注册中职学籍。修满3年后,通过转段考试升入本科院校学习4年,学籍转入衔接本科院校。7年学习期间,由衔接的本科院校牵头,统筹制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分段组织实施,系统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中职-高职“3+2”(相关医学专业“3+3”)衔接模式
学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3年,注册中职学籍,侧重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专业技能培养。修满3年后,通过转段考试升入高职高专院校学习,学籍转入衔接的高职高专院校,侧重专业技术技能提升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5年学习期间,由衔接高职高专院校牵头,统筹制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共同组织实施,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中高职衔接试点学历证书管理
中职-高职“3+2”衔接模式,学生在中职阶段学习3年,由中职学校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在高职高专院校修满2年并符合毕业要求,由高职院校颁发无特殊标注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中职-本科“3+4”衔接模式,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3年并符合条件,由中职学校颁发中职毕业证书。转段考试升入衔接本科院校修满4年并符合毕业要求,由本科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衔接试点学生在中职学习期满取得中职毕业证书后,如果因故改变意愿,不愿意继续到高校就读,中职学校将安置其实习或直接就业。
中高职衔接试点学生资助政策
衔接试点中所有涉农专业学生,户口在县镇、乡村的学生和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均能享受免学费政策;衔接试点中涉农专业学生和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在中职一、二年级学习期间还会获得国家助学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被试点学校录取的,当地政府扶贫办还会根据国家“雨露计划”给予其家庭一次性3000元专项补助,所在中职学校还会通过精准扶贫,免除其在校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
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志愿填报及录取
学生可在中考志愿填报期间登录吉林市中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125.32.31.229/jlzsb),在提前批次分别填报中职-本科“3+4”和中职-高职“3+2”志愿,每个批次可以填报3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填报3个专业。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成后,初中学校统一在规定的时间,打印考生志愿信息表,要求家长、考生本人确认签字。签字后的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中职起点衔接试点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吉林市招生办具体实施。市招生办将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前提前录取,中职-高职衔接试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参照市辖各县(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执行,最低不能低于150分;中职-本科衔接试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执行,最低不能低于300分。体育、艺术类考生须由衔接起点学校进行加试;体育类、艺术类、涉农专业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录取平台,被衔接试点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考其他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
提前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与普通高中同步征集志愿和同步补录。我市试点学校中职-本科“3+4”衔接在外地区未招满的计划,省教育厅将收回计划交由吉林市招生办组织地区内补录。
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登录吉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jledu.com.cn/html/zhaoshengban//)查询录取结果和补录日程等信息。相关专业信息和政策信息也可登录吉林市职业与成人教育信息网(http://www.jledu.com.cn/html/zhijiao/)或拨打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6201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