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实验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
2016-05-09来源:宁德市教育局网

一、计划数

1.初一新生:260人。其中蕉城区135人,东侨经济开发区30人,古田20人,屏南15人,寿宁10人,霞浦15人,周宁10人,福安15人,福鼎5人,柘荣5人。

2.高一新生:400人。其中外省市50人,蕉城区200人,东侨经济开发区40人,古田20人,屏南20人,寿宁20人,霞浦10人,周宁10人,福安20人,福鼎5人,柘荣5人。若部分县(市)不能完成,将指标调整到其他县(市)使用。

二、招生办法

(一)初中招生

初中实行提前招生,即在蕉城区及全市各县“派位”之前完成初招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1)对市、区级三好学生实行优先录取,并给予适当的学费减免;(2)对部分学校的推荐生(名额另定)实行优先录取;(3)对报名学生采用问答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计划予以录取;(4)按一定的比例录取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

(二)高中招生

1.户籍不限,应、往届生不限,中考等级学科达到普通高中等级标准。

2.高中招生列入全市各县(市)一般高中招生批次志愿填报。

3.(1)蕉城区考生,中考投档分数在宁德一中正取线下60分之内的正取生(有报我校志愿),按省二级达标校标准收费,其他县(市)的考生,中考投档分数在各县(市)一中正取线下80分之内的,优先录取;(2)其他学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宁德市普高控制线分;(3)招收部分体图音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或宁德一中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合格的,文化课成绩应在我校录取线下30分之内。

4.如计划不能完成,可依次降低分数线,但最多只能降低30分。

5.允许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空档生补报本校志愿。

三、奖励与优惠

1.被我校录取的优秀生给予奖励;

2.在校学习期间,学校每学期对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符合条件的优秀贫困生可申请获得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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