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考察工作通知
2016-05-09来源: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

根据《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人员: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公布的《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菏泽市职位的考生。

(二)报到时间:5月13日(星期五)早6:30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不准携带手机等任何通信工具)和体检费用300元,体检费届时直接交体检医院。同时需自备黑色中性笔1支。除特殊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外,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选调资格。

(三)报到地点:菏泽市委南大门口西侧(菏泽市中华东路1111号。从菏泽火车站乘2路、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从菏泽汽车总站乘2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从菏泽汽车西站下车步行至体育场乘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1、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于5月11日上午12:00前,编辑手机短信“本人姓名+面试准考证号+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发送至13869701100。放弃体检的考生还要于5月11日18:00前以传真或微信图片的形式,向菏泽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声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面试准考证号、放弃的具体理由及原因,本人签字并摁手印),传真:0530-5331357,微信:13869701100。

2、参加体检人员在报到地点签到后,领取并填写体检表(只填写第一页,不填写姓名),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不得作为本次体检结论。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8小时禁食、禁饮水,完成抽血、B超检查后统一安排早餐。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需主动报告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需要复检的考生,应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增检和复检项目费用自付。

5、服从管理,集体乘车,集中体检,不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参加体检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公正性。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6、5月17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参加体检的考生。

(二)时间:5月20日-6月3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将《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审批表》填好盖章后,一式三份,届时交给考察组人员带回。

2、考察时间范围内,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与报名登记表上联系方式一致,若变更请及时告知,电话:0530-5310470,13869701100),且不要远离学校,以便随时联系进行考察。如因联系不上本人导致无法进行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院系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考察组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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