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递补考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重要通知
2016-05-06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网

一、体能测评考生报到时间: 2016年5月10日上午8:00,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集中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南广场集中,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

三、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循《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递补考生须知》。

四、体能测评通知书领取时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5月6日或9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到各自报考单位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9日下午17时后,未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领取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市局14楼1419房间,电话0514—87031278)

仪征市公安局(仪征市大庆北路89号市局11楼1101房间,电话0514—83445053)

高邮市公安局(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市局9楼组织人事科,电话0514—84066048)

江都区公安局(江都区纬三路616号11楼1105政治处,电话0514—86060055)。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公安局

2016年5月5日

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递补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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