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药剂学科博士生复试办法
2016-05-06来源: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为了提高博士生的质量,给予博士生导师更多的资助选择权。特制订以下博士生录取选拨办法。

第一条 经过考试进入国家和学校的复试线的考生,以该生发表的英文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的顺序进行选拨。英文SCI论文影响因子以复试前该杂志最近的影响因子为准。有研究型论文的,同时又有综述性文章及非SCI 英文文章的,其影响因子以多篇影响因子之和计。没有SCI 研究型论文的,只有综述文章及非SCI 研究论文的,不计影响因子。AJPS的影响因子以1计(等同于sci论文)。其他非SCI 刊物及中文刊物的影响因子一律以0.1计。

第二条每个导师以第一条统计办法,决定可以招收博士生的名额。凡获得国家和学校最低复试资格的,可以进入复试名单,导师可以决定招生人选。

第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由药剂学科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学校的规定有抵触的,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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