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6-05-05来源:广东海洋大学网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入选14所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范围的高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及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较高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辅导员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健康条件,聘用后必须在辅导员岗位服务不少于五年。

(五)年龄条件: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与其它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doursk@163.com,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邮件主题请按“应聘辅导员岗位一(或二):姓名+专业+毕业学校”的格式。请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3.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

(5)第一学历、学位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

(6)学生干部证明(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

(7)学生证或工作证

(8)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9)获奖证书

(10)其它有关材料和证书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海洋大学主页校务公开栏(http://www.gdo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于2016年6月5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于6月6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海洋大学主页“校务公开”栏目中公布通过初审的名单。初审通过者获得笔试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天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给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初定2016年6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笔试。

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内容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下一轮。

第二阶段:岗位技能考试。(分为谈心谈话环节、“无领导小组会议”环节)

谈心谈话环节(5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无领导小组会议”环节(50分)。

第二阶段成绩由岗位技能考试评审专家组评定,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考试成绩的合计为第二阶段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以第二阶段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的人选。第二阶段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下一轮。

第三阶段:综合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面试评审专家组评定,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设主任评委1名。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技能考试成绩×30%+综合面试总成绩×3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第二阶段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学校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批准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海洋大学网站主页“校务公开”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故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省相关规定,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受聘人员自入职之日起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2016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者,或已办理暂缓就业并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或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本招聘公告由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759-2383117(人事处人事科)/0759-2383183(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与管理科)

监督电话:0759-2383218(纪委办纪监科)

广东海洋大学

2016年5月4日

附件: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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