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宁市城建人才招聘拟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审查公告
2016-05-04来源: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2016年济宁市城建重点工作急需人才公开招聘已于2016年4月16日完成笔试工作,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已于2016年4月28日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按照《2016年济宁市城建重点工作急需人才公开招聘简章》规定,将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9日(全天) 2016年5月10日(半天)

上午8:30-12:00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资格审查地址: 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人才大厦一楼北首。

咨询电话:18369709886;13275473528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6年3月1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注意事项

(一)请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资格审查部门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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