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第一轮)
2016-04-27来源:江苏大学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相关规定,根据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现对合格名单进行第一轮公示(见附件),相关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3日。4月23日前,考生可根据公示信息提出异议或增补材料。4月26日,我校对合格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不再接受考生增补材料。

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科类、所在中学名称、加分项目,其中所在中学名称为高考报名所用的中学名称;加分项目不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同类型(学科)获奖按最高加分项公示。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电话:0511-88780048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附件:江苏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第一轮)

http://zb.ujs.edu.cn/show.php?id=753

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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