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6年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加分审查情况公告
2016-04-27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一、加分情况

经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22384名考生(其中公务员职位20049名,人民警察职位2335名)符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5月12日17:00时前来电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请考生用“报名序号”这一具有唯一性的信息进行查询,避免直接用姓名进行查询时因同名同姓造成错误。用报名序号进行查询时,须省略掉前两位数“16”,直接输入报名序号的后5位数即可。

2、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规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详见附件4)。

3、黔东南州辖区内的省直垂管单位(如水文水资源局、地方税务局、戒毒所、监狱)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信息请留意省级相关部门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现场加分审查办理事项

是否符合加分栏显示为需现场审查的考生,须持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加分审查。

现场审查的考生原则上须由本人持书面加分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由他人代办加分审查的,要书面说明需要代办的原因,并出具书面委托书。代办人需持加分考生的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前述加分审查资料,以及代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现场加分审查。

需进行现场加分审查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须于2016年5月12日17:00时前到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和培训科(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州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105室)进行现场加分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的,视为放弃加分。

联系电话:

0855—8222358(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5—8256229(黔东南州人社局考试录用和培训科)

附件:1、《黔东南州2016年公务员职位拟加分人员名单》

2、《黔东南州2016年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拟加分人员名单》

3、《黔东南州2016年需进行现场加分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1-2-3详情请参考:http://www.qdn.gov.cn/info/6165/57617.htm

4、《黔东南州2016年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表》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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