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4-26来源: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组通〔2016〕23号)要求,惠州市拟从本市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计20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及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全市共招聘20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二。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的本地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所在县(区)的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实行聘用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大学生村官服务证或所在镇、街道办党委开具的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2016年4月26日至4月29日到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定向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面试按上级通知要求组织。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在合格考生中按1:3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先笔试成绩后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补录。

(三)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自然月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考试、考核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惠城区0752-2386508;惠阳区0752-3370149

惠东县0752-8830839;博罗县0752-6206028;龙门县0752-7780049;大亚湾区0752-5562108;仲恺高新区0752-2609419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附件一: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二:各县(区)招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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