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服务人员招聘启事
2011-11-14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用工工资情况,以及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等其它地、州社会福利机构岗位设置及用工工资情况,我们初步拟定首批招聘服务人员30名,工资为每人/月1800元。

一、养(敬)老院(老人部):共15人

(一)护士:2人(性别不限、年龄35岁以下,月工资:1800元);

招聘要求:

1.具有中等卫生学校以上文化程度及护士职业资格证书。

2.能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知识和实施常规操作。

3.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

4.能识别儿童、老人各种急危重症的变化征象,给予正确处置。

(二)护理员:11人(性别不限、年龄45岁以下,月工资:1800元)(根据国家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护理员与住养老人的比例为:

护理员与自理老人比例1:5至10;

护理员与半自理老人比例1:3.5至5;

护理员与完全不能自理和瘫痪老人比例1:1.5至2.5;

我院预计按入住100人计算:其中入住自理老人80人,需7名护理员,半自理老人20人,需4名护理员。

(三)保洁员:2人(性别不限、年龄不限,月工资:1800元)。

二、儿童福利院(儿童部):共6人

(一)保育员:5人(年龄45岁以下,性别不限,月工资:1800元);

招聘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幼儿保育、教育、保健、职业教育,取得育婴师或育婴员资格者优先),保育员上岗前需经专业人员培训,掌握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并考核合格。

2.具备爱心和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孩子,性格开朗,善于与孩子交流。

3.了解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性格特征。

4.掌握儿童基本护理常识和护理操作。

(二)保洁员:1人(性别、年龄不限,月工资:1800元)。

三、后勤部:共9人

1.厨房打杂:5人、(其中:男2人、女3人、年龄45岁以下,月工资:1800元、包括:洗菜、洗碗、餐厅卫生、打饭菜等);

2.驾驶员:1人(年龄35岁以下,月工资:1800元);

3.保安:2人(男、年龄35岁以下,月工资:1800元);

4.水电工及绿化:1人(男、年龄35岁以下,月工资:1800元)。

招聘要求:厨师、驾驶员、水电工、绿化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厨房打杂、保安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总计: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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