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4-26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所需专业 备注
预防医学 2 研究生/硕士 预防医学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80年5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报名地址: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妥《求职登记表》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求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网络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lscdc_bgs@126.com进行报名。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择期通知参加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57586,15957817650肖靓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4月22日

附件: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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