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1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
2016-04-25来源:福建省南安市教育局网

各中学: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经研究,现就规范开展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生项目

(一)各中学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特色项目确定申报特长生招生项目,特长生招生项目应具有稳定性,一经确定,近期内不得改变。

(二)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应为国家、省、泉州、南安市级体育传统项目校,足球项目招生校应为已被命名为福建省及以上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完中校或高中校。

(三)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应根据本校近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的项目来确定,不再增加新的项目。

(四)特长生招生总数一中、国光、侨光、华侨不超过当年度招生计划的3%,南星、三中和二、三级达标高中不超过当年度招生计划的10%。2016年各有关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上限见下表。

学校 一中 国光 侨光 华侨 南星 三中 鹏峰
计划上限 24 21 18 15 40 40 40
学校 诗山 新侨 蓝高 柳城 龙泉 宝莲 成功
计划上限 24 32 24 32 24 24 24

(五)特长生招生项目采取逐年申报的办法,各招生校应于每年的4月29日前将特长生招生项目、各项目招生人数向市教育局中教科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汇总,作为对应完中校、高中校201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予以公示。

二、规范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必须为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体育特长生的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A级;音乐、美术特长生应具有较好音乐或美术基础,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

(二)各初中校根据各完中校、高中校2016年特长生招生计划和以上报名条件组织学生报名,并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和公示,初审公示后将符合条件名单一式两份送监察室和体卫艺科审核。

三、规范专业测试

(一)《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说明》由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制定。

(二)2016年中考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各招生校分别组织,各专业项目的考试内容、办法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说明》执行。

(三)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考试工作的评委(裁判员)必须是由非本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组成,每一个项目成员不少于5人。

(四)各专业项目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测试结束当日向考生公布。

(五)各专业按项目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公示初选名单并在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四、规范志愿填报

(一)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时,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应填报所报考的特长生的招收学校。

(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的志愿,如填报两所及以上学校的特长生志愿,取消该考生的特长生录取资格。

五、规范招生录取

(一)录取为体、音、美特长生者,其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60分,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必须达到270分或以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必须达到“良”或以上。

(二)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者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录取为该校的特长生即视为该校的统招生,录取名额从该校的统招生计划数中扣除。

(四)凡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体育类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达不到A级,艺术类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达不到“良”级者,一律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不能完成的特长生计划吊销。

(五)学生参加特长生考试没被录取的,可以根据其文化考试成绩参加非特长生录取。

六、规范特长生管理

(一)各招生学校须与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要求制定内容。要加强对他们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为其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水平的体育、艺术人才。

(二)要成立运动训练队和学生艺术社团。充分发挥体育、艺术特长生在日常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和演出活动。

(三)严禁以体育艺术特长生名义录取学生,入学后转为普通类学生的做法。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排练)、比赛(演出)。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排练)、比赛(演出),取消其特长生资格,根据中考文化考试成绩退回相应的三级达标高中就读。

(四)各招生学校必须在9月20日前将当年新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和在校特长生培养、获奖及毕业升学等情况上报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局将对各校招收的特长生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并视情况将削减或取消下一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4月24日

附件:2016年南安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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