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遵义市凤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16-04-25来源:凤冈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治安管理,提高反恐、防暴和应急处突的能力,根据《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七条:岗位空编规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的职责、待遇和管理

(一)职责:协助公安机关负责值勤区域的接处警、参与反恐、防暴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群众求助等工作。

(二)待遇:

享受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执勤服装(首次发放服装交纳保证金1000元,满一年后,保证金退还),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交纳“保险”。

(三)管理:

按照《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凤冈县生源或本县常住户口的男性26名(前20名分配到特巡警大队,21名分配到龙泉所,22-24名分配到刑侦大队,25名分配到禁毒大队,26名分配到拘留所)。

(二)招聘对象:

1、高中(相当)以上文化;

2、复员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文化);

3、有小轿车以上驾驶证的加2分。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男性身高1.67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3、年龄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1998年5月1日以前出生);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1.5比例进行招考,达不到比例的,则按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每天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凤冈县公安局特警大楼 。

咨询电话: 李宜勇(15085631788)、陈刚(15985050399)

(三)报名者需持证件:(1)毕业证及其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其复印件;(3)复员退伍军人须持退役证件;(4)应届毕业生应持学校的就业推荐表;(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有特殊技能人才还须持特殊技能的相关证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10米×4米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跑、立定跳远)和笔试(语文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

成绩计算:体能测试占60%,笔试占40%,两科成绩的总和为考生的成绩。

(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9日 上午9时。地点:县体育馆(足球场)。

(二)笔试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 5月10日早上8时,地点:凤冈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政审。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相同分数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

八、聘用

1、政审合格者,由凤冈县公安局与招聘人员分别签订劳动合同。

2、新录用的辅助人员,由政工部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解聘。

4、本简章由凤冈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凤冈县公安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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