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科目和内容
2016-04-23来源:贵州教育网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15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

第二阶段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一、笔试。

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

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

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

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

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

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

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二、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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