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2016-04-21来源:四川音乐学院网

根据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需要,2016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50%+复试成绩*50%

2、音乐与舞蹈学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二*100/150*50%+复试成绩*50%

3、美术学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4、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5、公共管理

(管理综合+外国语)/3*60%+复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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